因公护照换发因公护照 |
2013-09-30 23:29 |
一、适用情形 因公外派常驻人员所持公务护照、公务普通护照即将到期、签证页即将用完时,可申请换发因公护照。 二、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自行联系国内原派出单位,由其向原发照机关提出换照申请。我馆在接到原发照机关的通知后,将通知申请人亲自到馆办理,并提交: (一)如实、完整填写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/旅行证/回国证明申请表》; (二)照片一式三张; (三)护照原件及复印件(包括带照片资料页、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、当地居留相关页等); (四)格鲁吉亚居留卡或签证原件及复印件。 三、注意事项 (一)换发新照后,原照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。 (二)护照办妥一年后未取证者,证件将被作废销毁,并将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证件申请。 四、办理时间及费用 (一)办理时间:15个工作日。 (二)规费:0拉里。 (三)无加急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