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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私护照补发


2013-09-30 23:37

  一、适用情形

  中国公民所持因私护照遗失、被盗或因损毁而影响正常使用的,可申请补发。

  二、所需材料

  (一)如实、完整填写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/旅行证/回国证明申请表》;

  (二)照片一式三张;

  (三)原护照复印件或其它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(如户口本、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)复印件;

  (四)格鲁吉亚居留卡原件及复印件;

  (五)护照遗失、被盗或损毁书面情况报告。内容包括:个人情况,旅居前后经历,在当地居留身份,护照遗失、被盗或损毁地点、经过,护照签发机关、签发时间、护照号码及有效期,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等。

  三、注意事项

  补发新照后,原护照将被宣布作废,即使找回也不能继续使用,应尽快送交使、领馆注销。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,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。

  四、办理时间及费用

  (一)办理时间:补发护照时,因新发护照需经国内有关机关核实确认,且新护照统一由驻俄罗斯使馆制证中心制作,从申请人到馆申请开始计算,时间约需1个月。

  (二)规费:55拉里。

  (三)无加急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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