澳门特区旅行证件 |
2013-06-05 23:48 |
澳门特区护照和旅行证(以下统称“澳门特区旅行证件”)采取了如指纹识别等一系列措施,与香港特区护照要求有所不同,因此,目前我驻外使、领馆尚不具备直接受理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的条件。 海外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申请人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大使馆、总领事馆、领事馆或直接向特区身份证明局索取“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申请书”以及“海外邮寄申请须知”。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表格,并备齐有关材料后,直接将材料寄送: 澳门南湾大马路804号中华广场20楼 澳门邮箱1089号 身份证明局局长 电话:(0853)28370777(咨询)、(0853)28370888(预约)。 传真:(0853)28374300。 网址:www.dsi.gov.mo。 电邮:info@dsi.gov.mo。 无证件或证件过期、需回澳门申请办理证件的澳门居民,可向驻外使、领馆请求协助。 澳门居民在身份证明局办公时间(上午9:00---下午6:00)外发生非常紧急事宜时,可拨打24小时求助热线(0853)28573333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