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澳台同胞来往大陆 |
2013-06-05 23:41 |
一、证件种类 (一)香港、澳门同胞前往大陆,不能持用特区护照,而应持用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(俗称“回乡证”)。未持有“回乡证”的港澳居民赴大陆,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。 (二)台湾同胞回大陆,需持用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(俗称“台胞证”),并向中国驻外使、领馆申请办理三个月有效一次入境签注手续。未持有“台胞证”的台胞赴大陆,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。 (三)已加入外国国籍者,应持用外国护照向使、领馆申请签证。 二、申请旅行证所需材料 (一)如实、完整填写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/旅行证/回国证明申请表》; (二)照片一式三张; (三)香港、澳门、台湾旅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(包括带照片资料页、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、当地居留或签证相关页、最后一次离开中国的出境验讫章及入境外国的入境验讫章页等); (四)格鲁吉亚居留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国家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; (五)领事官员根据个案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其它材料。 三、申请一次入出境签注所需材料 (一)如实、完整填写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一次入出境签注申请表》; (二)照片一式三张; (三)台湾旅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(包括带照片资料页、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、当地居留相关页、最后一次离开中国的出境验讫章及入境外国的入境验讫章页等); (四)台胞证原件及复印件; (五)在当地合法居留证件或其他国家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; (六)领事官员根据个案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其它材料。 四、注意事项 旅行证办妥一年后未取证者,证件将被作废销毁,并将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证件申请。 五、办理时间及费用(以下内容如有变化,以最新通知为准) (一)办理时间:约4个工作日(需在申办时确定)。 (二)规费: 一年期旅行证,110拉里; 两年期旅行证,220拉里。 申请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,100拉里。 (三)有的情况可办理加急。 加急服务收费标准: 1、特急,当天下午发证,每份另收60拉里的特急费。 2、加急,下一接待日发证,每份另收40拉里的加急费。 |